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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15次科技顧問會議

時間:
中華民國83年12月12~17日

地點:
台北國際會議中心

行政院院長:
連戰

科技顧問:
羅義安  Dr. Ian M. Ross
艾凡思  Mr. Bob. O. Evans
麥凱義  Dr. Kenneth G. Mckay
艾格漢  Dr. Pierre Aigrain
史博洛  Dr. Robert L. Sproull
勒斯特  Dr. Reimar Lüst
雷佛  Mr. Max Rives
李遠哲  Dr. Yuan T. Lee
田長霖  Dr. Chang-Lin Tien
葛勒漢  Dr. William R. Graham
韓德森  Dr. Donald A. Henderson
麥西蒂  Dr. Manfredo Macioti

客座顧問:
柯倫寶  Dr. Umberto Colombo
橋本道夫  Dr. Michio Hashimoto
李兆治  Dr. George C. Lee 

 

會議內容

專題報告
亞太營運中心之規劃 【經建會蕭萬長主委】
高科技之未來發展趨勢 【Dr. Ian M. Ross科技顧問】

綜合報告
國家資訊通信基本建設現況報告 【行政院NII推動小組主辦, 簡報:果芸執行秘書】
第四次電子、資訊與電信策略會議結論報告 【科技顧問組主辦, 簡報:鍾乾癸研究員】
八十三年全國材料科技會議結論報告-材料暨產業發展五年計畫草案 【科技顧問組主辦(材料推動小組協辦), 簡報:李立中執行秘書】
八十三年產業自動化會議結論報告-產業自動化十年計畫 【科技顧問組主辦(產業自動化小組協辦), 簡報:蔡新源執行秘書】

分組討論
議題一:產業發展與建設
‧一、經濟部科技研究發展專案計畫管理辦法(草案)報告 【經濟部技術處主辦, 簡報:陳昭義處長】
‧二、推展軍民通用科技研發促進工業技術升級 【國防部中科院主辦, 簡報:楊聲震處長】
‧三、精密儀器產業發展策略
1.精密科學儀器
2.工業量測儀器
3.醫療儀器
4.微電子機械系統
【經濟部、國科會主辦, 簡報:葛凱莉副主任】
‧四、未來重大交通工程基本建設技術策略方向
1.橋樑工程之新工法、新材料與安全檢測技術
2.隧道工程相關科技-公路隧道安全
3.軌道運輸工程建設與維護技術
【交通部主辦, 簡報:張國鎮教授、林陵三總工程師、陳明復副組長】
‧五、海岸地區利用策略與技術發展
1.海岸地區整體規劃與管理制度之建立
2.填海造地政策之規劃
3.海岸環境與資源之保護
4.海岸空間利用技術之發展
【內政部、環保署、海下技術協會主辦(經濟部、農委會協辦), 簡報:郭年雄組長、連榮寬簡任技正、洪正中副處長、許如霖理事】
‧六、生物技術發展規劃與推動
1.基礎研究之規劃與協調
2.重點生技產業領域之規劃與行動方案
【經濟部、國科會、農委會、衛生署主辦(科技顧問組、中研院協辦), 簡報:田蔚城執行長】

議題二:保健與公共衛生
‧一、人口與保健
1.提高幼兒人口素質:
(1)早期篩檢及改善產前胎兒與新生兒之照顧
(2)早期養育
(3)早期教育
2.防制健康危險因子:
(1)吸菸
(2)嚼檳榔
(3)缺乏適當運動
(4)營養失衡
3.結合全民健保與預防保健:
(1)全民健保預防保健實施對象及辦理時程
(2)相關單位與全民健保預防保健服務之配合
【衛生署、內政部、教育部主辦, 簡報:張鴻仁技監】
‧二、農產品衛生安全
1.農產品之衛生安全及品質檢驗
2.開發農產品安全檢測及診斷技術
3.檢討改進動植物檢疫及防疫措施
4.開發安全農產品之生產技術
【農委會、衛生署主辦(台灣省政府、經濟部協辦), 簡報:古德業處長】
‧三、職業安全衛生科技發展
1.工業安全衛生技術
2.職業傷病監控系統
3.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規劃
【勞委會主辦(經濟部、教育部、衛生署、環保署、工研院協辦), 簡報:施鴻志所長】
 

議題三:環境與能源
‧一、輻射防護體系的整體規劃與健全發展
1.健全醫療及工業輻防管制體系
2.環境輻射劑量評估基本參數及資料庫之建立
3.建立全國輻射工作人員劑量資料庫中心
【原能會主辦(交通部、衛生署、經濟部協辦), 簡報:陳為立處長、陳宜彬處長、蘇獻章組長】
‧二、未來能源政策方向
1.穩定能源供應
2.重視安全環保
3.提高能源效率
4.加強研究發展
【經濟部能源會主辦, 簡報:簡添松組長、李碩重組長】
‧三、 邁向廿一世紀之國家環境保護政策
1.「國家環境保護計畫(草案)」報告
2.國土規劃與環境保護
3.水質與地下水資源保護
4.資源回收與再生
【環保署、經建會、內政部主辦(經濟部協辦), 簡報:倪世標處長、夏正鐘處長、沈世宏處長、陳永仁處長】
‧四、野生動植物保育
1.自然生態與野生動植物保育之科技發展
2.野生動植物資料庫之建立
3.加強自然保育教育及人才培育
4.有礙野生動植物生態平衡問題
【農委會、國科會、教育部主辦(台灣省政府、內政部、環保署、經濟部、交通部協辦), 簡報:陳溪洲處長】

議題四:人才培育與基礎研究
‧一、有效運用大學及研究機構資源,改進教學暨學術研究環境,促進科技發展
1.賦予學校經費運用之彈性
2.加強大學教學研究中心功能及其評鑑
3.加強大學與各研究機構交流,加速培養產業界所需人才
【教育部、國科會、經濟部主辦, 簡報:楊國賜司長、陳文村主任、周吉人處長】
‧二、增進技職教育彈性,以配合產業發展
1.增進技職教育制度之彈性
2.增進技職學校入學彈性
3.擴增技職學校之辦學彈性
【教育部主辦(勞委會協辦), 簡報:吳清基司長】

 

會議結論

議題一:產業發展與建設
【一、經濟部科技研究發展專案計畫管理辦法(草案)報告】
經濟部科技專案在人力及經費上均已具相當規模,為建立完備之管理制度,所提草案條文已相當完整,應請經濟部檢討後儘速定案報院,另該辦法草案中推動建立執行績效獎懲制度,並提供獎勵金以激發研發人員之創意,提高技術移轉之績效,應予支持。其業界合作及技術移轉之運作執行應給予適度彈性,可部分授權執行單位辦理。

【二、推展軍民通用科技研發促進工業技術升級】
1. 中科院現有之科技研發能量及系統整合能力,十分適合醫療器材之研發特性,建議行政院策劃成立跨部會機構,仿照「資策會」成立「醫療器材發展策進委員會」或「國防科技轉為醫療器材策進委員會」,羅致衛生署、國防部、國科會、醫療機構及民間企業共同推動。
2. 中科院推展軍民通用科技,其項目需具選擇性,宜配合產業需求,並著重開發有關國家建設之資產財產品(如:公共工程建設),而不宜發展一般消費性產品。政府應明訂政策,結合各界力量,協助產業技術之提升。

【三、精密儀器產業發展策略】
1. 我國儀器進口依賴度高達84%,近年進出口逆差達台幣320億元以上,由於相關產業技術,如資訊、電子、機械、材料均已成熟,加上儀器產業具高附加價值、低污染、低耗能特性,建立本土化精密儀器產業以支援其他高科技產業已是適當時機。
2. 目前精密儀器技術分散於不同科研單位,未來產品研發應考量上中下游支援與合作;國科會除積極協助培養上游技術及人才,國家級實驗室(晶片製作中心)可開放技術服務。
3. 為建立未來儀器發展基礎,宜適時進入微電子機械系統(MEMS)技術研發,由政府支持先期投入前瞻性技術研究以突破該領域之專利障礙。

【四、未來重大交通工程基本建設技術策略方向】
1. 國內橋樑業主分散各單位,顧問公司亦多,宜責成一單位統籌建立相關資料提供大家使用,並成立橋樑工程審核機構以對採用新工法、新材料之橋樑做一評估與審查。
2. 新材料或新元件的使用,必須建立相關之技術資料,譬如設計之準則、結構分析的軟體,也要有廠商的配合來生產這些元件,另應有專責單位來推動規範訂定與材料研發之工作。
3. 訂定隧道安全設施準則,可提供設計者設計之依據,營運者營運管理之守則,並提供製造業開發生產之標準。公路隧道消防法規之制訂,建議由未來消防署召集相關單位、學者、專家共同研訂。
4. 捷運、高鐵、鐵路系統設備整合有其必要性,且系統整合不應只考慮軌道運輸系統,尚應包括各種交通系統之整合。
5. 各交通系統之整體規劃應予統一且需法制化,各系統亦在設計規劃初期即應同時考量營運維修需求及其財務規劃。

【五、海岸地區利用策略與技術發展】
1. 制定「海岸法」及其相關子法,健全管理組織,以適應海岸資源保護與海岸開發管理之需要,確保海岸土地之永續利用與保存。
2. 海岸地區之土地利用,應優先保護海岸珍貴資源,維護公共安全,配合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減低海岸土地利用對環境之影響。
3. 建立海岸地區開發許可制度,儘速完成海埔地開發審議規範、海埔地工程設計手冊,以為政府及民間開發海埔地之管理依據。

【六、生物技術發展規劃與推動】
1. 國科會及中央研究院加強學術性之規劃與協調,應特別著重研發團隊之整合,以厚植生物技術之基礎研究,為開拓生技產業作準備。
2. 政府應從速成立「生物技術推動小組」積極協調並輔導相關單位,聯繫產、官、學、研,確實推動各項生技產業行動方案,使台灣地區成為亞太生技產業研發及產銷中心。

議題二:保健與公共衛生
【一、人口與保健】
1. 設立國家級人口與保健專責機構並加強辦理各項優生保健服務。
2. 整合各項相關專業醫事人力,辦理有關發展遲緩兒童診斷、評估及醫療業務,以利兒童福利主管機構之轉介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接受早期療育及早期教育等福利措施。
3. 加強保育員專業養成及在職訓練,鼓勵開發教材、教具,鼓勵設立托兒所,改善托兒所設施,加強家庭保母之養成及在職訓練及建立家庭保母證照制度。
4. 建立兒童保護網絡:受理報案、處遇、輔導、安置兒童保護個案之功能。對於違反兒童福利法之父母、養父母及實際照顧兒童之監護人,施予矯正性親職教育。
5. 儘速完成「菸害防制法」之立法,禁止所有菸品之促銷及無菸品之輸入、製造與販賣;結合國際醫藥衛生界之力量,將菸品排除於貿易談判(如:APEC、GATT)議題之外,推行菸品重稅原則,專款成立基金,推動全民健康促進活動,並落實學校、工作場所與社區菸害防制教育以減少吸菸人口。由行政院成立跨部會之「檳榔問題防制會報」,訂定防制策略,積極推動各項防制工作。
6. 繼續編列公務預算,推行預防保健工作,對有成本效益的個別性預防保健服務才由全民健康保險給付。

【二、農產品衛生安全】
1. 加強辦理及落實CAS優良食品標誌制度,強化進口食品檢驗,並研擬授權政府認證之民間實驗室進行檢驗之可行性。
2. 為因應我國加入GATT,應儘速成立「動植物檢疫局」,以求事權統一,並增加人力,以加強及落實農產品進出口檢疫與檢驗作業。
3. 加速完成「植物防疫檢疫法」草案之立法及「家畜傳染病防制條例」之修正案程序,寬列經費充實各主要檢疫港站設施設備並加強國內檢疫防疫措施,以掌握國際農產品貿易動植物疫情資訊。

【三、職業安全衛生科技發展】
1. 應積極整合國內人因工程相關人力與研究資源,從事工業安全衛生之研究,落實研究成果。另建議訂定人體工學相關法規標準,擷取國外優良管理制度。
2. 整合國內各行政單位及學術單位之資源,設立職業健康監控委員會,以整合、評估現有資料,並提出監視重點的先後次序,進行研究以探討建立各種健康指標的標準值的可行性。
3. 推動職業傷病資料電腦化,且應整合衛生、勞工及醫療機構等系統之通報資料,互通互補。
4. 由衛生及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共同努力,強化職業傷病通報制度之法律依據。建議採取職業病免轉診、部分負擔及勞保健檢等措施,增進職業傷病通報之經濟誘因。
5. 國民義務教育中結合環保教育,加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課程。
6. 加強學校及職業訓練機構之實驗場所及實習工廠之安全衛生設施,使其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規的標準,並納入教學評鑑項目;職業訓練機構加強專業之安全衛生技能訓練,於技能檢定時加入安全衛生之考核。

議題三:環境與能源
【一、輻射防護體系的整體規劃與健全發展】
1. 為健全輻射管制體系,增加對業者自負輻射安全責任,宜從修訂相關法令著手。
2. 為提升放射醫療之品質,宜由衛生主管機關研訂醫學物理師之認證制度,並賦予法定地位。
3. 為簡化稽查作業,宜進行以可以郵寄之輻射劑量計執行檢測工作之可行性研究。
4. 應建立本土化之環境輻射偵測作業及劑量評估所需之基本參數資料,由台電公司配合提供核電廠周圍之數據資料,以提供主管機關作為評估國民輻射劑量之參考依據。
5. 為使住於核能電廠附近之居民瞭解核能電廠對其周圍環境所造成之實際影響,宜由衛生主管機關進行核電廠附近環境及居民之流行病學調查研究。
6. 近程由原能會核能研究所依英、日等國做法,規劃建立我國輻射劑量資料庫中心及其標準作業。
7. 中程則宜由原能會依立法程序,指定專責機構負責劑量資料庫中心運作。

【二、未來能源政策方向】
1. 我國能源蘊藏貧乏,能源多元化及來源分散化為確保能源穩定供應之重要方法,未來將繼續開發水利、降低石油依賴、擴大進口液化天然氣、適度增加煤炭與核能;同時,對於進口能源應拓展中東以外地區新油源,印尼以外地區之新液化天然氣來源,以及美國、加拿大、澳洲、南非以外煤源。
2. 鼓勵民間經營獨力發電業,確實推動電源開發計畫,以達成合理電力備用容量。
3. 液化天然氣為未來理想之清潔能源,政策上應從能源價格結構、財稅獎勵、環保標準等做綜合考量,以推廣液化天然氣之使用。
4. 未來能源政策以3E(能源需求、經濟發展、環境保護)整合為原則,並誘導產業界自發性的控制污染、節約能源、降低成本,以增強競爭力。
5. 再擴大清潔能源之進口、產製與使用方面,繼續提升油品品質如降低汽油含鉛量、汽油含苯量、燃料含硫量及其他有害物質成份;推廣使用液化天然氣;並積極吸取國際資訊,推廣具商業價值之新能源。
6. 加強廢棄能源之回收與利用,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發展電動機車,降低空氣污染;改善建築物省能設備,以降低浪費。
7. 抑制能源使用所排放之二氧化碳,除積極掌握「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發展情勢外,並從加強能源需求管理、鼓勵清潔能源(低碳、無碳能源)之使用、新能源技術研發、改善能源供需結構、調整產業結構等方面,研擬我國二氧化碳排放減量策略及國家報告。
8. 藉調整產業結構,促進高科技產業發展,有助於能源有效利用。
9. 制定合宜能源稅制,促使能源價格合理化。
10. 於目前之節約能源計畫外,應注意新技術之應用,如建築物建材、屋頂及人行道反射紅外線材料、電動車、電子及資訊技術應用於交通管理及促進大眾運輸等。

【三、 邁向廿一世紀之國家環境保護政策】
1. 從速制定「國土綜合開發計畫法」。
2. 加速都市污水下水道之興建。
3. 請各級土地主管機關分別辦理有關生態區及環境敏感地劃設、土地適宜性分析及土地使用績效標準之國土調查、建標、建制工作;進而建立完整之「國土資訊系統」。 4. 加強保護地下水資源,進行地下水污染調查,推動地下水質監測網之建構及有關機關之合作,並要求污染者進行地下水污染監測及整治。

【四、野生動植物保育】
1. 建議農委會協調國科會加強野生動植物之族群數量、分佈、棲地及生態體系之長期性基礎研究,加強野生動植物及棲地之經營管理方面研究。
2. 由農委會協調國科會、內政部、環保署及教育部等單位成立生物地理資訊小組,以建立全國生物資訊網路,並與國際資料網路連線,以增加資料之互換與交流,並研究生物資源之永續利用及經營管理。
3. 建議成立自然保育署並寬列經費充實人力。
4. 建議成立保育警察以落實野生動物保育法之執法工作。
5. 建議行政院尊重文化資產保存法之規定,停止國道南橫公路之規劃。

議題四:人才培育與基礎研究
【一、有效運用大學及研究機構資源,改進教學暨學術研究環境,促進科技發展】
1. 經費額度分配應重新評估各校條件及從零基預算做起。
2. 現階段培育人才已非迫切目標,而應使產業界能吸收更多高等人才,並使研究人才順利進入公民營研究機構,以免造成人力資源浪費。
3. 大學與業界應瞭解彼此需求,建立溝通橋樑,落實實習制度。
4. 鼓勵中小型企業提撥基金供大學從事研究,強化建教合作。

【二、增進技職教育彈性,以配合產業發展】
1. 有關技職教育制度之調整,不能完全依賴人力供需之統計資料做過度之規劃,應擴大學校辦學彈性,使能提供充分的就學選擇機會,讓市場能自動調節。
2. 積極試辦專科學校改制為技術學院,仍附設專科部。
3. 技職校院之師資應重視其實務經驗,儘速規劃培育及進修管道。
4. 技職校院應加強與業界之合作,師資培育、課程規劃等都須重視業界之需求。
5. 技職教育在整體教育資源之分配比例應重新予以評估。

日期:83-12-12 資料來源:科技會報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