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中華民國85年12月2日~7日
地點:
台北國際會議中心
行政院院長:
連戰
科技顧問:
羅義安 Dr. Ian M. Ross
艾格漢 Dr. Pierre Aigrain
史博洛 Dr. Robert L. Sproull
雷佛 Mr. Max Rives
田長霖 Dr. Chang-Lin Tien
葛勒漢 Dr. William R. Graham
韓德森 Dr. Donald A. Henderson
麥西蒂 Dr. Manfredo Macioti
柯倫寶 Dr. Umberto Colombo
包爾 Dr. Hans Baur
安斯壯 Dr. John A. Armstrong
飯塚幸三 Dr. Kozo Iizuka
奧斯朋 Mr. Frederic Adrian Osborn
張鍾濬 Dr. David C. Chang
客座顧問:
李兆治 Dr. George C. Lee
會議內容
專題報告
提升國家競爭力 【薛琦副主委】
綜合討論
第五次全國科技會議重要結論報告 【國科會主辦, 簡報:孟憲鈺處長】
國家資訊通信基本建設
‧NII工作簡報 【行政院NII小組主辦, 簡報:果芸執行長】
‧網路建設 【交通部主辦(中華電信協辦), 簡報:呂學錦總經理】
‧網際網路(Internet)推廣應用 【行政院NII小組主辦, 簡報:果芸執行長】
天然災害防治
‧防颱 【國科會主辦(環發會協辦), 簡報:顏清連教授】
‧防震 【國科會主辦(環發會協辦), 簡報:蔡義本教授】
‧防災體系的強化與落實 【內政部、國科會主辦(消防署、環發會協辦), 簡報:陳亮全教授】
環境保護與能源
‧因應國際環保之能源政策 【經濟部主辦(能源會協辦), 簡報:易洪廷執行秘書】
‧電動車輛及相關電池研究開發 【經濟部主辦(技術處協辦), 簡報:陳昭義處長】
‧綠色工業與ISO 14000之推動 【環保署、經濟部主辦(工業局協辦), 簡報:巢志成顧問】
‧全球變遷永續發展與國際合作 【環保署主辦, 簡報:沈世宏主任】
會議結論
提升國家競爭力
1.IMD與WEF報告對各國所做的評等,並不完全代表這個國家的競爭力,競爭力衡量指標應以符合國家需求與價值觀念為基準,並包含如國家持續發展能力、獲利能力等。對已有競爭力之特殊領域應持續精進,並與國家大小相似發展階段相近者比較。「行政院提升國家競爭力行動小組」應增加瞭解西歐小國如瑞典、荷蘭、丹麥、挪威、比利時等之競爭力特色作為修訂指標之參考,同時對我國已具有競爭力或具發展潛力之特殊領域亦予研究建立指標。
2.人員訓練及如何持續、更新技能與知識,為提升國家競爭力之基本要素。未來之科技人力需求應有長期審慎的規劃,應定期進行全國人力需求規劃,並應落實於教育體系、職訓體系及在職培訓體系。
第五次全國科技會議重要結論報告
1.以R&D支出占GDP百分比之衡量指標應審慎,應依照國內生產毛額組成之內容來決定適當的研發水準,研發經費所占之百分比可能隨產業結構調整而產生變化,由影響產業結構調整而提高之研發經費占國內生產毛額之比,比僅增加研發經費之指標更為有效。在科技動態調查及經濟部科技專案經費分配應掌握產業結構變化。
2.「國家型科技計畫」應慎重提出重點支持的研發領域,規劃與執行應有更多的產業界投入與參與。
3.「科學技術基本法」應包含研發支援人力之聘用、政府與民間人才之交流、政府研發經費之支持與成果轉移民間以及促進大學研發成果移轉民間之誘因設計及彈性等。執行策略亦可以科技發展中程計畫方式推動,以利落實及定期做必要之修正。
國家資訊通信基本建設
以推動網際網路作為國家資訊基礎建設(NII)的基本方向,同時培育人才和開發新的應用工具,是一個很好的決策。針對推廣Internet普及應用,未來三年達三百萬用戶的目標,應規劃具體的推動計畫。
天然災害防治
1.天然災害防治是最適合規劃為中華民國國家型計畫選擇之一,應加強防災科技研究成果落實在防災應用體系上,並加強與國際間與區域間之合作。
2.修正防災基本計畫、防災業務計畫及地區防災計畫,訂定專家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並推動成立該等委員會。
3.應設立天然災害防治資訊及技術移轉機構,有系統地整合推動防災相關工作。依據第五次全國科技會議結論,提升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之功能為防災科技中心。
環境保護與能源
1.「永續發展」的策略可做為各部門確立優先措施及設定早期行動目標之架構,惟仍需建立高層次之協調機制,研訂年度執行目標。
2.改組本院「全球變遷政策指導小組」為「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以建立機制,並協調制定相關目標和策略。並依據1992年巴西里約全球高峰會議達成之「廿一世紀議程」結論,訂定我國因應之行動計畫。
3.建立國內環境科技產業,加強國內環境科技產品之開發,如電動車、資源再生技術及污染監測技術等為國內可大力推動發展的項目。並積極利用優惠措施創造有利於電動車使用的環境與條件,推動電動汽、機車及電池之研發與研製。
4.為儘可能提升能源使用率,因應未來發電容量不足,從能源供應多元化及減少二氧化碳氣體排放的角度看,政府考量核能發電是正確的,但應在核能電廠的建置、營運、拆除及廢料處理各階段採用最嚴格的國際標準,以確保安全及保護環境,落實各項安全管制規定,加強核能發電安全措施及核廢料管理。